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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4—201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费减免的通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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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华园的洋洋咩 等级 ★ 楼主 发表于 2018/4/27 16:45:34 编 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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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、各有关单位: 为做好我校2014—201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费减免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学费减免条件 1.就读我校孤儿及孤儿成年后就读我校的,均免除全部学费,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处集中办理。 2.其他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 (1)思想□□表现好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 (2)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行为; (3)学习刻苦,成绩良好,上学年度课程考核无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20%以内(新生除外); (4)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; (5)本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 二、学费减免金额及人数分配 学院 学费减免 1000元/人 学费减免 2000元/人 文学院 9 4 外国语学院 8 4 政法学院 5 2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5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10 5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7 3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7 3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4 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7 4 美术学院 4 2 音乐舞蹈学院 3 1 体育学院 7 4 教育学院 6 3 商学院 12 9 经济学院 6 3 说明:该名额不含孤儿及孤儿成年后就读我校的学生。 三、申请减免程序 1.由学生本人提出减免学费申请,填报《阜阳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》(附件1)。 2.各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,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本学院学费减免学生名单,等额推荐到学生工作处,同等条件下,学费减免应向大一学生倾斜。 3.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学费减免学生名单进行核定,报经学校研究确认后,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学费减免相关手续。 四、有关说明 1.学费已交齐的学生,减免学费款直接打入个人银行卡。学费未交齐的学生,须交清余额后方可享受减免政策。若在确定为减免对象一周后仍未交清余额,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享受学费减免。 2.请各学院于2014年12月16前将附件1、附件2(含电子版)报送至学生工作处,联系人:谭磊,电话:2595176。 附件:1.阜阳师范学院2014—2015学年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 2.阜阳师范学院2014—2015学年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 二O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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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mien 等级 ★ 2 楼 发表于 2018/4/27 19:25:36 编 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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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体院貌似没通知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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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龙的窝窝 等级 ★ 3 楼 发表于 2018/4/27 21:20:29 编 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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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申请2000没通过 学校会降为1000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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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浩 等级 ★ 4 楼 发表于 2018/4/27 23:33:18 编 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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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您好 今年学费减免发了吗 |